数学与统计学院“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30 点击次数:次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鄂高工委〔2013〕4号)文件和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武大党字[201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我院广大党员干部师生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有利时机、再创发展佳绩,在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信心力量有新提升。通过深化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信赖和信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带院风、引教风、促学风,在学院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
(三)服务能力有新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把广大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广大师生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广大师生的满意
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师生实际问题。
(四)事业发展有新进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师生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和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水平,学院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在全院党员中组织一次专家辅导报告、举办一次党章知识竞赛、开展一项“走基层、看变化”主题实践活动。
(二)“两访两创”活动。认真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在全省高校开展“两访两创”活动的通知》(鄂高工委〔2013〕14号)精神和武汉大学关于转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在全省高校开展“两访两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把拔尖人才、青年教师、新生、毕业生、“四难”(经济、心理、学业、就业困难)学生作为访谈重点,开展好两访两创活动。
(三)“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中国梦.武大梦.成才梦”征文大赛、演讲比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选树毕业生先进典型活动。
(四)学习雷锋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志愿者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义务支教活动,继续开展城市生存大挑战活动,募集资金关爱留守儿童。在教师党员中开展捐款活动,资助困难学生。
(五)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组部、教育部即将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按“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支持本科生“党建促学风,党员当先锋”活动,研究生学生党支部红色微博创建、红色情景剧大赛等党建创新活动。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中下旬)。5月中旬学院党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5月中旬召开院党委扩大会议,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分别部署活动安排,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推进实施(5月下旬至11月底)。根据上述各项活动具体安排,统筹组织好实施工作。
(三)总结提升(12月)。认真总结“学创”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明智
副组长:吴蜀江 上官海兰
成 员:梅献民 黄安云 刘丁酉 陈士华 邹秀芬 让光林
罗云峰 周 宁
中共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