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运行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我校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4月24日至4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实验教学情况、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2.学风状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
3. 教学管理: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毕业论文、毕业生工作等进展情况。
4.专项听课:检查《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规定》执行情况,听课信息反馈情况,学院(系)干部、教师听课记录将纳入教师申报年度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的支撑材料予以考查。
三、具体要求
1.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按照学校要求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干部、教师听课。
2. 学校将通过组织领导、干部、校教学督导团听课、巡视,抽查学院(系)自查情况等形式进行检查。
3. 各学院(系)自查结果(含本单位干部、教师听课情况统计)以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档形式于5月4日前报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董老师 68754570,邮箱:[email protected]。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