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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武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今年继续组织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第一类:信息化类教学研究项目
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混合式学习模式及应用研究,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与利用研究、学习活动设计研究等。
第二类: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
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新教师、新开课资助,课堂教学实践研究,教师教学发展研究等。
该类别部分项目采用招标的形式遴选,具体选题见关于“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类别的说明。
第三类:教学质量评价类研究项目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教师教学质量档案制度,学生评教机制,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等。
第四类: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项目
该类别项目为指定选题类研究,具体内容见“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开展创新创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构成与评价标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实训、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创新创业教育比较研究、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数据库设计与开发等研究。
第五类: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通识教育改革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方法、手段与考试改革、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等。
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系)的教学团队申报,学校评审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条件
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各学院(系)按照专任教师数量,第一类、第三类和第五类项目限报数分为三个等级:100人以下的学院(系)限报3项,100-199人的学院(系)限报4项,200人及以上的学院(系)限报5项。其中,第一类“信息化类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数量至少应有1项,学校将择优增加支持力度;第三类“教学质量评价类研究项目”限报1项,学校将择优增加支持力度。第二类“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究项目”和第四类“创新创业教育类研究项目”不限学院(系)申报数。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
三、申报程序和项目管理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学院(系)可自筹经费资助第一类、第三类和第五类推荐的项目开展建设工作,学院(系)资助项目可视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同时纳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管理。
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学校终审后予以公布。
学校将对教学研究项目进行验收检查,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暂缓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暂停经费支持,直至下次通过验收;取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支持,并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在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研究立项申请。
四、工作安排
1.本次申报在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学评审系统进行(网址:http://202.114.74.134/jxps)
2.各院(系)审核并择优推荐项目,于2018年5月16日前报送盖有院(系)公章和教学院长签字的“武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到本科生院南2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黄舒,联系电话:68753841
3.本科生院根据各院(系)汇总情况分发网上申报平台密码,申报教师于2018年5月20日前登录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信息化类教学研究项目填写附件2,其他教学研究项目填写附件3)。
 
附件3: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32.45 KB)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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